根据福建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自控能力促进工作的通知》(闽检认函〔2010〕244号)的要求,我局定于2010年8月12日举行首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公共知识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所有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食品备案注册企业都应当至少派一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此次考试。
(二)为促进福建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技术人才储备,鼓励社会上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能力的专业人员参加能力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事宜
(一)报名时间
根据闽检认函〔2010〕244号文件要求,自2010年7月1日起即可接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社会上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能力的专业人员的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5日。
(二)报名地点
由于网上报名系统尚未建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社会上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能力的专业人员应当向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名参加能力考试。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若申请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时,企业应在报名表上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
2010年8月12日。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考试人员及时关注福建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试方式采取开卷考试,考试内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自控能力促进工作的通知》(闽检认函〔2010〕244号)中的“考试大纲”要求。对于非“六大类”(即不强制实施HACCP管理体系)的企业,考试内容中不涉及HACCP原理部分,但SSOP仍为考试内容。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试报名表
推荐单位(公章): 登记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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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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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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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1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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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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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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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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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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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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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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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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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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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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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及技术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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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食品方面的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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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
部门意见 |
签章: 日期: |
填表须知:
(1)本报名表需贴近期1 寸彩照1张,一式两份。
(2)报名应考人员如代表所在食品企业报考,需加盖企业公章。如代表个人,则不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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